房屋維修基金卡 房屋維修基金卡丟了怎么辦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房屋維修基金卡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房屋維修基金卡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近期,不少報道物業私自動用維修基金的,對此你怎么看?
針對近期不少報道物業私自動用房屋維修基金,對此你怎么看?這個問題,我的觀點如下:
第一,這個題出的不錯,說明題主對房地產相對來說比較了解。
第二,房屋維修基金這筆費用一般業主都不太清楚,在日常物業管理中,這是一批灰色地帶費用,客觀的講,物業如果想動的話,好多業主都不知道,除非物業財務做到賬目公開透明,定期在宣傳欄進行公示,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如果有的小區業主委員會,發現物業已經動用這筆費用,可以找主管居委會和當地主管政府部門協調解決,協調不成走法律程序,以維護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三,既然題主己拋磚引玉,希望引起各大小區業主委員會的高度重視,讓這筆房屋維修基金在陽光下使用。
物業公司動用小區業主維修基金是要小區業主大會投票表決、或者是小區業主委員會授權同意的,不經過業主大會或者是小區業主委員會同意決定,私自動用違法 。
應該要了解清楚,政府部門對業主維修基金的使用監管是比較嚴格的,一般不會出現違規操作,那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小區業主繳納的維修基金,需要小區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擔負起監管責任,那是自己住宅今后的養老錢,要精打細算,合理利用,不要隨便委托他人投票表決!遺留漏洞,后患無窮。
所以很多人現在在鬧要取消物業管理,覺得物業管理也不行,就只會賺錢,而且賺的還挺多的。
其實物業不作為的也確實挺多,但是一個小區的管理畢竟還是要第三方來做才能后更加公平,業主對于自己的權利并不是很清楚,而在建管局物業科的備案大合同又沒有約定能夠對物業進行處罰。
唯一的處罰方式居然是更換物業,而這個需要的是業委會的人投票通過……
以上的原因導致,物業穿了不少的漏洞,在甚至在備案合同中就約定維修基金可以用于物業發放員工工資和福利。
從合同上看,物業是不違法的,只能說合法不合理。
這個問題讓人氣憤卻又無奈,所以要改變得從兩個方面開始:
1、政府管控,從制度上控制物業合同備案手續,將條款固定化,不允許以上情況出現。
2、從業主出發,提高全國人民的法律觀念和知識,懂法才能更好的維護自身權益。
3、物業競爭機制,現在的物業公司都是由建設單位找的,售房必須要有物業公司備案,而更換物業又很麻煩,所以物業整么選擇目前是由甲方來的,而不是實際的業主。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們最大的期望是等待國家制度的嚴謹和務實。其次我們選擇住宅的時候,考慮大品牌的物業公司,寄托于物業公司自己的服務理念和管理水平,不能杜絕你說的問題,但是可以杜絕物業不作為的現象。
答:謝謝邀請,首先物業這種做法是違規行為。業主的維修基金(資金)分為兩種,一是開發商交的;二是業主自己交的,就是“維修基金卡”。 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一、開發商交的主要用于房屋的主體結構維修,屬于是房屋的大修了,有的地方又稱為是房屋的養老金。等到房子老化的時候重點維修使用的。
二、業主交的用于一般的設施設備大修。
這兩項資金的使用都要通過業主大會同意才行,而且第一種有些地方還需要政府的審批。關于物業管理費,一般物業公司收取之后,一部分支付了員工工資,一部分支付了公共水電,一部分支付了辦公管理費用等,還有日常的公共維護費用。最后會截留一部分作為物業公司的利潤,一般占收費總額的10左右作為利潤。業主有權要求物業公司按時(按月或季度等)公布物業公司關于物業管理費使用的詳細情況。
希望能幫到你。
肯定不行。
維修金的使用,要遵循雙2/3特別多數原則。即占用建筑總面積的三分之二以上業主且占總數三分之二的業主通過。
討論通過后,最終通過房產部門或相應管理部門的備案和核查。
且說,不管業主成不成立業主委員會,維修金物業都沒有擁有和單獨使用的權利。
所以,出現這種情況,直接聯合業主提起訴訟,就完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房屋維修基金卡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房屋維修基金卡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