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維修基金證據 房屋維修基金證據怎么查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房屋維修基金證據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房屋維修基金證據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屋頂漏水,動用維修基金比登天還難,物管,業委會相互推諉,該怎么維護自己的權益?
只要大家都交了維修基金,修理屋頂沒有問題。到物業報修,物業委派專業維修單位修理。質保期內開發商保修;過了保質期,用維修基金。物業公司申請用維修基金,業委會按小區維修基金使用規定審批。
如果物業公司不作為,保留證據投訴到房地局;再不行,起訴!
這個很正常,你選擇了頂樓,就是對漏雨及其缺點都有正確的對待,三分之二不同意也沒啥,同意的,不同意的都簽個字,有個公共維修流程表,跟物業,業委會講清楚,不同意,自己修,那也不同意其他業主上去踩,那你自己搞到滿意為止。我也是頂,漏雨了,自己跑公維,難于上天,半年了還沒跑好,業主三分之二同意,居委會同意,自管房單位同意,就這樣還是有各種要求,蓋章,還在跑手續中,雨季馬上到,很無奈,不要生氣,發火解決不了問題,現實社會中只能慢慢辦,因為我,你,他都是小老百姓。
不能?。?!天下人都知道:住宅專項維修基金是一塊大肥肉 物業管理公司+業主委員會+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各地情況不同 有的是一個獨立于住建局之外的一個機構、而有的是隸屬于住建局的一個部門)三方"精誠合作",利用小區公共部位修繕及共用設施維護的名義 套取維修基金而后"皆大歡喜"的故事、屢見不鮮??!這么有利可圖的好事 物業公司經理和業委會主任求之不得、怎么會出現樓主所說的"無動于衷、相互推諉"的情況呢??
一個中等規模的住宅小區 住宅維修基金動輒數千萬、很多"有氣魄""有膽量"的業委會主任和物業公司經理就是靠這個發財的(截取公共部位收益、利用裝飾裝修監管權力敲詐業主斂財之外的"生財之道")
一種最大的可能-你們小區的住宅維修資金已經被"利益集團"悄悄的折騰完了、幾近于無?。恼嫦喔‖F 難以服眾、所以……
查找房屋新建保質期,未過期,由開發商指定原承建單位維修。超期動用維修基金,物業出面向掌管基金款部門反映,填訴相關維修申請表格,由主管部門審核指定維修施工單位。一般只對公攤面積施工原則。比喻走廊,罩廳,樓面下水管道。所以頂樓住戶是弱勢,一旦自已樓面漏水,很難找到維權對象,這就形成了所謂的樓頂面積是公用面積與維修分攤產生了極大的矛盾,這時無人為頂樓弱勢主持公道了。本人觀點,將樓面全部面積,用彩鋼瓦或其它摭擋材料,蓋起高不超主體建筑一一罩廳高度為原則的厰棚,即擋雨雪又擋陽隔熱。如有人或部門找借口干涉,一句話,簽合同,誰能保證業主正常生活和負擔樓面不老化及維修就停建或拆除。如強拆強停是另外一回事,事情不怕大,可上訪政府來處理。保管靈驗。單元其他業主再也不敢提是公用面積了。
很多人還沒搞清楚動用公共維修基金的流程,有些甚至以為物業公司或是業委會是可以動用的。
實際上,公共維修基金是由區一級房管局統一管理的,兩種情況房管局可放款。一是:正常啟動,必須是修理業主的公共部位,必須是業主/面積雙過2/3簽字同意。二是:走“綠色通道"(即:適應緊急情況),由業委會書面申請,部分業主簽字,在小區公示7天以上。無論哪種情況,放款不會放到物業公司、業委會,更不得放給個人,只會轉賬給按正規程序選定的工程施工方,而且是按預付一半,驗收合格后付另一半,有些還得留5%~10%的質保金。像樓頂漏水的情況,想啟動維修基金,程序是100%走不通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房屋維修基金證據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房屋維修基金證據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