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維修費用誰承擔 房屋維修費用誰承擔責任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房屋維修費用誰承擔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房屋維修費用誰承擔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下水道損壞了,維修費由物業出還是單元內幾家平攤?碰到這種情況怎么辦呢?
看到很多評論回應,似乎大家都知道先要確定損壞那部分屬于個人擁有還是公共部分。但大家忽略了一個更重要的是找出誰造成損壞,誰需要負責。
假如下水道屬于個別業主范圍,很明顯他需要為自己的部分負責,這是毫無爭議的。但假如下水道已經屬于公共部分,而找不到誰造成損壞的,那就由有可能造成損壞的業主/單元幾家業主負責。
有人會說:公共部分是由物業負責。不錯,公共部分因為沒辦法把責任算到某一業主頭上,所以才要聘請物業代替業主去負責維護公共部分,這也就是設立物業的原意。但是,必須強調物業只是受聘代替業主去履行維護公共部分的責任,物業不是寃大頭,也不是保險公司。公平合理的期望是物業費的收入剛好滿足小區維護的開支+物業公司的酬勞。這也是物業最終的目標。
因此,認為下水道損壞,物業會減少酬勞去彌補業主造成的損壞,那是不切實際,也不合理。所以物業為小區的一切開支其實都是來自物業費。物業費用在這地方上,其它地方就用不了。一般來說,物業在預算物業費都會算進一般性的維護,總不成壞了個燈泡都挨家挨戶收幾毛錢吧。看物業費的高低,一般小額的開支,物業都直接從物業費劃出,但得注意:這其實也是業主的錢。
回說標題的提問:是單元幾家平攤,還是物業出。嚴格說:誰造成損壞誰負責,當然是單元內幾家平攤。要是物業出,其實是全體業主的錢,小區內其他單元的業主可愿意?
下水道壞了,維修費是由物業出還是業主分攤,關鍵要看下水道損壞的程度和維修方案要求。
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物業服務費包括了業主共有部位、共有設施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因此,要區分由誰來承擔下水道的維修費用,首先需要界定下水道的損壞程度和維修方案是否屬于日常運行和維護范疇。如果是局部性維修、更換配件、疏通,就屬于日常維護,費用應當由物業負責;如果需要進行下水道的整體改造、更換管線、翻建化糞池等 就屬于中大修項目,這類維修一般不包括在物業費之內,業主可以申請動用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維修,如果沒有專項維修資金,就需要相關業主共同分擔了。
“下水道損壞了,維修費由物業出還是單元內幾家平坦?”這個問題經常引起園區業主與服務于園區業主的物業服務公司糾紛。
業主認為下水道是園區部分業主的功用部分,維修養護費用應由物業服務企業在收取業主的物業費中支出。物業服務服務企業認為下水道是由于業主使用不當有過錯造成的,維修費用應由有責任的業主承擔,找不到責任業主的就由公用收損壞下水道的業主平坦。
物業服務公司和業主說的都有依據,又都不全面,將物業服務公司和業主的合起來就全面了。下水道是園區部分業主的功用部分,維修養護費用應由物業服務企業在收取業主的物業費中支出,下水道是由于業主使用不當有過錯造成的,維修費用應由有責任的業主承擔,找不到責任業主的就由公用收損壞下水道的業主平坦。
物業在于園區業主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應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物業服務合同中明確了物業服務企業與園區業主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按照合同的規定,合同沒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的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雙方協商確定,或按慣例。物業服務企業依照法律、法規、園區管理規約、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約定管理服務園區業主。業主遵守法律、法規、園區管理規約、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房屋維修費用誰承擔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房屋維修費用誰承擔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