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維修施工工藝 房屋維修施工工藝流程圖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房屋維修施工工藝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房屋維修施工工藝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被火燒過的房子怎么修繕好?
被燒過的房子如何修繕好?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應探討是否具備修繕的前提條件。
前提條件之一,是從行政管理的角度看是否允許修繕。這就涉及到被燒過的房子所處的地域。例如,是否在城鄉規劃區內,繼續修繕是否會影響規劃的實施。或者是否在風景名勝的核心區。再者是否在政府已確定的拆遷區內等。如果從行政管理的角度不允許修繕,那就無從談起如何修繕的問題。
如何修繕被火燒過的房屋,前提條件之二是,被火燒過的房屋從技術角度看還能不能修。這就要看被火燒房屋燒毀的具體情況,例如,燒毀的房屋部位,燒毀的程度等。如果現有的施工技術無法解決修繕中的難題,也就無法修繕。前兩個條件是修繕的可能性問題,即是否存在修繕的可能。
還有一個前提條件就是必要性或者說合理性問題。換句話說就是有無修繕的價值,不僅僅是經濟上的價值。用百姓的俗話說就是值不值得修繕。如果不值得修繕,就失去了修繕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衡量被火燒過的房子是否值得修繕,涉及多方面的因素,而且會因人而異。就是同一個因素,在衡量時所占的權重也會是不一樣的。因為其標準除客觀因素外,還有主觀因素。有些是可以有共識的,如歷史文物、古跡,一般認為是有修繕價值的。另外,如承載歷史記憶的老宅,或者有特殊紀念意義的房屋,在有些人看來也可能是有修繕價值的。因此,對被火燒過的房屋值不值得進行修繕,就需要當事人自行做出判斷了。
對房屋進行修繕,與翻建、改建是有區別的。一般認為,修繕不改變房屋原來的平面布局和結構,只是維修加固。而且,修繕不同性質用途的房屋,遵循的原則也不相同。例如,對歷史文物建筑進行修繕,應遵循"修舊如舊"的原則,不能經修繕后建筑物的面貌全非了,不像原來的建筑物了。
要對被火燒的房屋進行修繕,除應咨詢有關部門的意見,看是否需要履行什么手續否之外,最好找技術人員對被燒房屋結構安全情況進行鑒定。另外,宜委托有建筑設計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發包給有施工資質的單位進行施工。這樣修繕質量才會有保證,實現修繕房屋的目的,不花冤枉錢。
房屋維修基金的繳納和管理,你有意見和建議嗎?
建議:老舊小區危房維修問題亟待關注
近期,街道轄區范圍內出現多起因老樓房樓頂漏水修繕,引發頂層住戶與樓下住戶出現矛盾糾紛的問題,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的不穩定因素,如何切實解決老舊小區的房屋修繕問題,急需引起關注。
據調查,2000年之前修建的樓房,均未繳納過房屋維修基金,且大部分樓房也沒有納入物業管理范圍,致使出現樓頂漏水、公用設施破損等情況時,因為維修費用分攤不均的問題,住戶們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維修資金遲遲不能到位,維修時間一拖再拖,進而造成鄰里關系緊張,容易誘發上訪問題。更有甚者,一些年久失修的樓房墻皮脫落、出現裂縫,成為危房,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由于此類老舊小區住戶以租住戶及年老體弱者居多,弱勢群體比重較大,大部分不情愿或者沒有足夠的能力進行危房鑒定和房屋維修,寄希望政府來解決,然而,對于此類問題上級又沒有相關政策和資金扶持,街道和社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為此,提出如下幾條建議:
一是由房管、住建等部門牽頭,研究出臺科學合理的老舊小區樓房房屋維修基金繳納和使用辦法,為無物管老舊小區房屋維修提供強有力政策支持,在條件成熟情況下,適時引入物管會,使小區管理步入正常軌道。
二是通過報刊、網絡等媒體,加大對房屋維修基金繳納及使用情況的正面宣傳報道,營造濃厚輿論氛圍,教育引導群眾轉變舊有觀念,使群眾明白繳納房屋維修基金是自己應盡的義務,夯實群眾基礎;同時,堅持陽光下運作,在新聞媒體對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報道,確保基金使用全過程公開透明,并簡化使用程序,切實保障居民群眾的知情權與使用權。
三是本著“以人為本、處事公平”的原則,根據老舊小區居民的年齡、就業狀況及受教育程度等情況,出臺更有針對性的政策,根據實際情況對其繳納房屋維修基金數額適當進行減免。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房屋維修施工工藝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房屋維修施工工藝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